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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尺度较大的国产电影]专科医院室内设计规范【室内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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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法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提高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保证室内有良好的声环境,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学校、医院及旅馆等四类建筑中主要用房的隔声减噪设计。
其中,住宅建筑的设计原则也适用于集体宿舍,但集体宿舍的设计标准应较住宅降低一级。
学校建筑的标准适用于中、小学及大专院校的一般教学用房。
医院建筑的标准适用于城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与其它医院可采用综合医院相应房间的标准。
第1.0.3条 隔声减噪设计标准等级,应按建筑物实际使用要求确定,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
标准等级的含义如下: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殊标准
(根据特殊要求确定)
较高标准
一般标准
最低限
第1.0.4条 本规范允许噪声级的基本参量,应采用A〔计权〕声级。各类建筑的允许噪声级,应为昼间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且噪声特性为稳态噪声。对不同的噪声特性(包括峰值因素、频率特性、持续时间和起伏等),应按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对噪声测量值进行修正。允许噪声级的测量,应在影响最严重的噪声源发声时进行,测量方法应符合附录二的要求。
注:对使用中不需开窗的建筑,例如有空调的宾馆客房,允许噪声级指关窗情况下的噪声值。
第1.0.5条 民用建筑隔声减噪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有关隔声标准的评价量,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隔声评价标准》,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总平面防噪设计
第2.0.1条 在城市规划中,从功能区的划分、交通道路网的分布、绿化与隔离带的设置、有利地形和建筑物屏蔽的利用,均应符合防噪设计要求。住宅、学校、医院、旅馆等建筑,应远离机场、铁路线、编组站、车站、港口、码头等建筑。
第2.0.2条 新建小区应尽可能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排列在小区外围临交通干线上,以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交通干线不应贯穿小区。
注: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系指本身无防噪要求的建筑物,如商业建筑,以及虽有防噪要求,但外围护结构有较好的防噪能力的建筑物,如有空调设备的旅馆。
第2.0.3条 住宅、学校、医院、旅馆等建筑所在区域内各类有噪声源的建筑附属设施(如锅炉房、水泵房等),其设置位置应避免对建筑物产生噪声干扰,必要时应作防噪处理。区内不得设置未经有效处理的强噪声源。
第2.0.4条 在进行建筑设计前,应对环境及建筑物内外的噪声源作详细的调查与测定,并对建筑物的防噪间距、朝向选择及平面布置等应作综合考虑。在进行上述设计后仍不能达到室内安静要求时,应采取建筑构造上的防噪措施。
第2.0.5条 条件许可时,宜将噪声源设置在地下,但不宜毗邻主体建筑或设在主体建筑下。如不能避免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振、隔声措施。
第2.0.6条 对安静要求较高的民用建筑,宜设置于本区域主要噪声源夏季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第三章 住宅建筑
第一节 允许噪声级
第3.1.1条 住宅内卧室、书房与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室内允许噪声级 表 3.1.1
房间名称
允许噪声级(A声级,dB)
一级
二级
三级
卧室、书房 (或卧室兼起居室)
≤40
≤45
≤50
起居室
≤45
≤50
第二节 隔声标准
第3.2.1条 分户墙与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标准,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空气声隔声标准
表 3.2.1
围护结构部位
计权隔声量(dB)
一级
二级
三级
分户墙及楼板
≥50
≥45
≥40
第3.2.2条 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标准,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撞击声隔声标准  表 3.2.2
楼板部位
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dB)
一级
二级
三级
分户层间楼板
?≤65
?≤75
注:当确有困难时,可允许三级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小于或等于85dB,但在楼板构造上应预留改善的可能条件。
第三节隔声减噪设计
第3.3.1条 住宅楼群中的儿童游戏场的位置选择,应避免对住宅产生噪声干扰。
第3.3.2条 当住宅沿城市干道布置时,卧室或起居室不应设在临街的一侧。如设计确有困难时,每户至少应有一主要卧室背向吵闹的干道。当上述条件也难以满足时,可利用临街的公共走廊或阳台,采取隔声减噪处理措施。为了减少由门窗传入的噪声,外墙的门窗缝必须严密,必要时应采用密封条。
第3.3.3条 在住宅平面设计时,应使毗连分户墙的房间和分户楼板上下的房间属于同一类型。
第3.3.4条 厨房、厕所、电梯机房不得设在卧室与起居室的上层,亦不得将电梯与卧室、起居室相邻布置。当厨房或厕所与卧室、起居室、书房相邻时,其管道或设备等有可能传声的物件,不得设于卧室、书房与起居室一侧的墙上,且对于管道等固定于墙上可能引起传声的物件,应采取隔振措施。
第3.3.5条 垃圾管道不应与卧室、起居室相邻。如因条件限制而相邻布置时,必须对垃圾倒入口采取防止结构声传播的处理措施。
第3.3.6条 安静要求高的住宅其封闭楼梯间或封闭的公共走廊内,宜采取吸声处理措施。
面临楼梯间或公共走廊的户门,其隔声量不应小于20dB。
第3.3.7条 对于有吊顶的房间,分户墙必须将吊顶内的空间完全分隔开。
第3.3.8条 锅炉房、水泵房如设在住宅楼内或与住宅楼毗连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声减噪措施。
第3.3.9条 相邻两户间的排烟、排气通道及上下水管,应采取防止传声的措施。
第3.3.10条 对于大板、大模等整体性较好的结构体系的建筑,在经常产生撞击、振动的部位,如厨房操作台、外门、阳台门、设备管道等处,应采取防止结构声传播的措施。
第四章 学校建筑
第一节 允许噪声级
第4.1.1条 学校建筑中各种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允许噪声级,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室内允许噪声级 表 4.1.1
房间名称
允许噪声级(A声级,dB)
一级
二级
三级
有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
≤40
一般教室
≤50
-
无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
≤55
注:①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指语言教室、录音室、阅览室等。一般教室指普通教室、史地教室、合班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视听教室、美术教室等。
无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指健身房、舞蹈教室;以操作为主的实验室,教师办公及休息室等。
②对于邻近有特别容易分散学生听课注意力的干扰噪声(如演唱)时,表4.1.1中的允许噪声级应降低5dB。
第二节 隔声标准
第4.2.1条 不同房间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标准,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空气声隔声标准  表 4.2.1
围护结构部位
计权隔声量(dB)
一级
二级
三级
有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与
一般教室间的隔墙与楼板
≥50
-
一般教室与各种产生噪声的
活动室间的隔墙与楼板
≥45
一般教室与教室之间的隔墙与楼板
≥40
注:产生噪声的房间系指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琴房、健身房以及有产生噪声与振动的机械设备的房间。
第4.2.2条 不同房间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撞击声隔声标准  表 4.2.2
楼板部位
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dB)
一级
二级
三级
有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与一般教室之间
≤65
一般教室与产生噪声的活动室之间
≤65
一般教室与教室之间
≤75
注:①当确有困难时可允许一般教室与教室之间的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小于或等于85dB,但在楼板构造上应预留改善的可能条件。
②产生噪声的房间系指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琴房、健身房以及有产生噪声与振动的机械设备的房间。
第三节 隔声减噪设计
第4.3.1条 位于交通干道旁的学校建筑,宜将运动场沿干道布置,作为噪声隔离带。
产生噪声的校办工厂与教学楼间,应设足够距离的噪声隔离带。如教室有门窗面对运动场时,教室外墙至运动场距离不应小于25m。
第4.3.2条 教学楼内如无足够保证的减噪措施,不得设置发出强烈噪声和振动的机械设备。
第4.3.3条 教学楼内的封闭走廊、门厅及楼梯间的顶棚,条件许可时宜设置吸声系数不小于0.50(中频500~1000Hz)的吸声材料或在走廊的顶棚和墙裙以上墙面设置吸声系数不小于0.30的吸声材料。吸声材料的选用,应符合防火的要求。
第4.3.4条 各类教室的混响时间,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各类教室混响时间  表 4.3.4
房间名称
房间体积(m3)
500Hz混响时间
(使用状况)(s)
普通教室
200
0.9
合班教室
500~1000
1.0
音乐教室
200
0.9
琴房
0.5~0.7
健身房
2000
1.2
4000
1.5
8000
1.8
舞蹈教室
1000
1.2
注:表中混响时间值,可允许有0.1s的变动幅度;房间体积可允许有10%的变动幅度。
第4.3.5条 产生噪声的房间(音乐教室、舞蹈教室、琴房、健身房)如与其它教学用房同设于一教学楼内,应分区布置,并应采取隔声措施。
第五章 医院建筑
第一节 允许噪声级
第5.1.1条 病房、诊疗室室内允许噪声级,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室内允许噪声级  表 5.1.1
房间名称
允许噪声级(A声级,dB)
一级
二级
三级
病房、医护人员休息室
≤40
≤45
≤50
门诊室
≤55
≤60
手术室
≤45
≤50
听力测听室
≤25
≤30
第二节 隔声标准
第5.2.1条 病房、诊疗室隔墙、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标准,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空气声隔声标准  表 5.2.1
围护结构部位
计权隔声量(dB)
一级
二级
三级
病房与病房之间
≥45
≥40
≥35
病房与产生噪声的房间之间
≥50
≥45
手术室与病房之间
≥50
≥45
≥40
手术室与产生噪声的房间之间
≥50
≥45
听力测听室围护结构
≥50
注:产生噪声的房间系指有噪声或振动设备的房间。
第5.2.2条 病房与诊疗室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撞击声隔声标准  表 5.2.2
楼板部位 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dB)
一级 二级 三级
病房与病房之间 ≤65 ≤75
病房与手术室之间 ≤75
听力测听室上部楼板 ≤65
注:当确有困难时,可允许病房的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小于或等于85dB,但在楼板构造上应预留改善的可能条件。
第三节 隔声减噪设计
第5.3.1条 医院建筑的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综合医院的总平面布置,应考虑建筑物的隔声作用。门诊楼可沿交通干道布置,但与干道边的距离应考虑防噪要求。病房楼应设在内院。若病房楼接近交通干道,室内允许噪声不能达到标准时,病房不应设于临街一侧,否则应利用临街的阳台或公共走廊,采取隔声降噪处理措施。
二、综合医院的锅炉房、水泵房,不宜设在病房大楼内,并应距离病房10m以上。如必须设在病房楼内时,应自成一区,并采取可靠的隔振隔声措施。
第5.3.2条 穿越病房的管道缝隙,必须密封。病房的观察窗,宜采用密封窗。
病房楼内的垃圾井道或污物井道不得毗邻病房,倒入口应采取防止结构声传播的措施。
条件许可时,病房楼内走廊的顶棚,应采取吸声处理措施;顶棚的吸声系数,可为0.30~0.40。
第5.3.3条 挂号大厅、候药厅及分科候诊厅(室)的顶棚,应采取吸声处理措施;顶棚的吸声系数可为0.30~0.40。
第5.3.4条 手术室应选用低噪声空调设备,必要时应采取降噪措施。
医疗技术部的手术室上部,不宜设置有振动源的机电设备;如设计上难于避免时,应采取隔振措施。
第5.3.5条 听力测听室应做全浮筑设计,空调系统应设置消声器。
听力测听室的上部或邻室,不应设置有振动或强噪声设备的房间。
第5.3.6条 锅炉房的鼓风机、引风机及冷却塔等设备,均应选用低噪声产品;必要时,应采取降噪措施。
第六章 旅馆建筑
第一节 允许噪声级
第6.1.1条 旅馆的允许噪声级,应符合表6.1.1的规定。
室内允许噪声级  表 6.1.1
房间名称 允许噪声级(dB)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客房 ≤35 ≤40 ≤45 ≤55
会议室 ≤40 ≤45 ≤50≤50
多用途大厅 ≤40 ≤45 ≤50 -
办公室 ≤45 ≤50 ≤55≤55
餐厅、宴会厅 ≤50 ≤55 ≤60 -
第二节 隔声标准
第6.2.1条 客房围护结构空气声隔声标准,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客房空气声隔声标准 表 6.2.1
围护结构部位 计权隔声量(dB)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客房与客房间隔墙 ≥50 ≥45 ≥40
客房与走廊间隔墙(包含门) ≥40 ≥35 ≥30
客房的外墙(包含窗) ≥40 ≥35 ≥25 ≥20
第6.2.2条 客房楼板撞击声隔声标准,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客房撞击声隔声标准  表 6.2.2
楼板部位 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dB)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客房层间楼板 ≤55 ≤65 ≤75
客房与各种有振动房间之间的楼板 ≤55 ≤65
注:机房在客房上层,而楼板撞击隔声达不到要求时,必须对机械设备采取隔振措施。
当确有困难时,可允许客房与客房间楼板三级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小于或等于85dB,但在楼板构造上应预留改善的可能条件。
第三节 隔声减噪设计
第6.3.1条 旅馆建筑的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旅馆的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噪声状况进行分区,使产生噪声或振动的设施(如鼓风机、引风机、水泵、冷却塔等)远离客房及其它要求安静的房间。
二、客房沿交通干道或停车场布置时,应采取防噪措施,如采用密闭窗(用于有空调的旅馆);也可利用阳台或外廊进行隔声减噪处理。
第6.3.2条 客房及客房楼的隔声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客房之间的送风和排气管道,必须采取消声处理措施,设置相当于毗邻客房间隔墙隔声量的消声装置。
二、旅馆内的楼梯、电梯间,高层旅馆的加压泵、水箱间及其它产生噪声的房间,不应与需要安静的客房、会议室、多功能大厅毗邻,更不应设置在这些房间的上部。如必须设置于上部时,应采取可靠的隔振降噪措施。
三、走廊两侧配置客房时,相对房间的门应尽可能错开布置。
条件许可时,宜在走廊内采用吸声处理措施,如地毯或吸声吊顶。其平均吸声系数可为0.30~0.40,走廊过长时应设弹簧门分隔。
四、相邻客房卫生间的隔墙,应砌至上层楼板底,不留缝隙。相邻客房隔墙上的设备管线、插座等,应采取防止传声的措施。
五、客房楼内公共卫生间(厕所、盥洗室),应设有前室。第6.3.3条 中型会议室、多用途大厅,应有混响时间的设计,其体型应考虑声扩散和避免严重的声学缺陷。
设有活动隔断的会议室、多用途大厅,其活动隔断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应低于35dB。
第6.3.4条 旅馆建筑中餐厅、锅炉房、冷却塔等,不宜设在客房楼内。如必须设在客房楼内时,应自成一区,并应采取隔声、隔振措施。
附录一室内允许噪声级与噪声测量值的修正以及相应的评价曲线的换算
一、因昼夜时间不同,室内允许噪声级的修正。
本规范中的允许噪声级的数值是按白天的要求制订的,如测量时间与此不符,应按附表1.1进行修正。
因时间不同对允许噪声级的修正值附  表 1.1
时间
修正值(A声级,dB)
昼间(06:00~22:00)
夜间(22:00~06:00)
0
-10
注:表中昼夜时间也可按当地人民政府及地区习惯、季节变化而划定。
二、因噪声特性不同,对噪声测量值的修正对于各种不同特性的噪声测量值,应进行修正。其修正值应符合附表1.2的规定。
因噪声特性不同对噪声测量值的修正值附  表 1.2
噪声特性
修正值
(A声级,dB)
稳态噪声
持续稳定的噪声
0
脉冲性稳态噪声(如锤击、铆接声)
+5
含有可听纯音的稳态噪声(如狗叫、蜜蜂的嗡嗡声)
+5
非稳态噪声
间歇噪声
在半小时内噪声所占时间的百分数
100~56
56~18
18~6
0
-5
-10
-15
声级随时间而起伏,变化比较复杂的噪声(如交通噪声)
0
注:声级随时间变化较为复杂的噪声,其允许噪声级应采用等效〔连续A〕声级。
等效〔连续A〕声级的测量,应附合附录二的要求。
三、噪声级与相应的噪声评价曲线的换算
在隔声设计中有时对噪声的频谱有一定的要求,可按下式将测得的噪声级换算噪声评价曲线
NR=LA-5(附1.1)
式中NR——噪声评价曲线;
LA——测得的噪声级(dB)。
噪声评价曲线,可按附图1.1采用;倍频带声压级数值可按
附表1.3采用。
附录二允许噪声级与隔声测量方法
一、允许噪声级测量方法
1?测量设备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声级计的电声性能与测试方法》中规定的2型或性能优于2型的声级计。也可使用统计分析仪、记录仪 、录声机等性能相当的其它声学测量仪器。
2?测量值为A声级或等效〔连续A〕声级。
3?测量时间应于白天或夜间两不同时间段内,各选择较不利的时间进行测量。
4?测点应设在房间中央,与各反射面(如墙壁)的距离应大于1.0m,测点高度应为1.2~1.5m。
5?测量方法与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使用过程中无需开窗的房间(如室内有空调)外,测量应在开窗情况下进行。
(2)对于稳态噪声,用声级计或其它测量仪器的“慢档”读A声级,观察5~155s,取指针的中值。
(3)对于间歇性非稳态噪声,A声级的测量同稳度噪声。并记录下0.5h内噪声的间歇时间,计算出该噪声所占的时间比例。
(4)对于声级随时间变化较为复杂的噪声,应测量等效〔连续A〕声级。可在规定的时间T内,每隔3~5s读一A声级,连续读数不应少于 200个。整理时将读得的数据由大至小排列填于数据表中。等效〔连续A〕声级,可按公式附3.1计算。
式中N——读数的个数;
LPAi——测得的第i个A声级读数,dB。
当测得的A声级数据符合正态分布时,等效〔连续A〕声级可按近似公式附3.2计算
注:等效〔连续A〕声级测量数据的整理,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3222—82。
二、隔声测量方法
隔声测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隔声测量规范》进行。如有困难时,可采用隔声简易测量方法。
注:隔声简易测量方法可按部标《住宅隔声标准》中,附录B“住宅隔声测量暂行规定”执行。
附录三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附加说明:
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同济大学
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院
清华大学
天津大学
南京工学院
重庆建筑工程学院
太原工业大学
华南工学院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院
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
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吴大胜、向斌南、张锡英、王季卿、朱茂林、项端祈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版细则

医院等级评定重新启动后还采用三级六等划分等级,评审坚持“六重三不”原则,即重服务、重管理、重质量、重安全、重基础、重保障、不搞运动、不搞形式、不弄虚作假,民营医院可以与公立医院平等的参与等级评定。考核的主要项目包括医疗服务与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实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评为三级甲等,750分-900分评为三级乙等,600分-750分评为三级丙等。医院等级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此外,此次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标准突出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求医院必须定期征集病人意见,每季度开一次病人意见座谈会。医院还须设立免费饮水供应、公用电话、实行电子电话预约诊疗等,要求化验室检查报告在24小时内出结果,还要有收费价格公示,提供费用查询,实行费用清单制度。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一、医院功能与任务(50分)
(一)医疗服务(20分)
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
1.在高质量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提供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诊治任务,开展双向转诊。
2.有足够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年出院病人中应有一定比例来自医院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或省。
3.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急诊医疗网,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能配合急救中心迅速做出应急反应,承担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任务,并能接受成批伤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4.开展心理卫生、遗传找寻门诊服务和支持、指导社区医疗、护理、康复医疗服务。
(二)教学科研(15分)
1.承担高等医学院的临床教学和实习,能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并承担二级医院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
2.承担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科研课题。
(三)业务技术指导(10分)
履行对下级医疗机构技术指导是医院的职责和义务,建立经常性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培养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完成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或支农工作。
(四)预防保健(5分)
1.开展健康教育
2.承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
3.参与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二、科室设置(30分)
医院科室设置应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职能科室的设置应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业务科室应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指导下和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专科建设,部分一级科室实行二级分科,突出专科优势。
(一)临床科室(20分)
1.一级专业科室
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当地《医疗设置规划》的规定。
2.二级专业科室
内科:应至少设7个科室,下列科室中地个为必设科室 :心血管、消化、呼吸、血液、神经内科、肾内、内分泌等专业科室。
外科:应设普外、心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骨科等专业科室。
妇产科:应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
儿科:应设儿内、新生儿等专业科室。
3.重点专科
重点专科应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立。
全院应有3个以上的重点专科。
每重点专科有20张病床。
4 应设综合重症加强监护病房(ICU或称综合加强医疗病房)或专科重症加强监护病房(或称专科加强医疗病房)
(二)医技科室及其他业务科室(10分)
除符合外,还应设信息统计室图书馆(室)
三、人员配备(30 分)
医院应配备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的卫生技术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除引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理人数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病床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不少于1:0.4,具有大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不少于护士总数的20%,护理部正、副主任,内、外、妇、儿、急诊科、手术室及重点科室护士长应具有副主任护师以上技术职务,主管护师、护士结构合理(10分)
(二)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机构合理。(6分)
(三)各一级科室和重点二级科室主任应具有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一般二级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7分)
(四)营养人员(具有营养士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与床位比为1:200 (4分)
(五)输血科专业人员根据医院床位数、手术例数、用血量及工作实际情况确定。(3分)
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以及教学医院,适当增加人员比例
四、医院管理(140分)
(一)组织管理(25分)
1.医院应有健全的科学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工作均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并结合医院实际,认真制定和不断
完善医院工作制度,各级务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岗前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标准化管理。
3.医院实行目标管理,应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作好执行进度发协调,检查、考核与评价。
4.建立健全院内、外的监督制度,定期对医院工作和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5.院长应全面掌握医院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了解国内医院管理动态,强化科学管理意识;医院领导必须接受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专业岗位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只能科室的领导也要接受岗位培训
6.有在职人员培训计划和经费
7.医院职工对院领导班子结构、合作和工作满意度≥80%。
(二)信息管理(22分)
1.有健全的信息管理组织和有关工作制度
2.图书馆的中、外文医学图书和期刊能满足医教研需要
3.档案管理按《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办法》(国家二级)标准执行。
4.对医疗、病案统计、财务、人事、药库、和图书情报等信息实行电子计算机管理。
5.各种统计、分析、编码及信息都必须擦却国家和部颁标准。
6.医院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完整 、准确并及时分析、反馈与利用。
(三)财务管理 (15分)
1.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会制度,加强财经律。
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实行主要服务项目明码标价。
3.贯彻“勤俭办院”的方针,加强经营管理逐步开展成本核算。
(四)设备管理(19分)
1.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和维修组织,配备一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2.医院设备实行计划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设备定期采购、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保证医疗工作需要。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率,避免重复购置。
3.医院应重点保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达到的设备和其他基本要装备、急救设备、监护设备的配备,购置贵重仪器设备要经过论证。有关大型设备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4.贵重设备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五)总务管理 (19分)
1、健全的总务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2.般物质实行定额管理 有健全的采购验收 入库发放 报废等制度
3.主动、及时为医教研和职工生活服务。做倒三下(下收、下送、下修),保证三通(水通、电通、气通),及时处理三漏(漏水、漏电、漏气),做倒两满意(职工、病人)。
4.有意外情况下的供电措施确保应急需要
(六)建筑管理(8分)
1.医院建设要有总体规划,新建、改建、扩建要进行可行性论证、资料保存完整,符合卫生部《综合医院建筑标准》等建筑规范。
2.医院的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急诊科等部门的建筑布局及人、物流向合理。室内采光、色彩设计符合卫生学要求。
3.医院旧建筑有定期维修计划,不得在危房中从事医疗活动。
(七)安全管理 (15分)
1.有健全的医院安全保卫管理组织。
2.有健全的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措施及实施记录并定期对安全管理进行评价。
3 、对易发生危险的设备及部门有特殊的管理措施,如高压力系统、高压氧舱氧气供应室 危险品仓库同位素室 配电室手术室 细菌室等
消防设备齐全,标志醒目,定期检查更换,使用方便。
严格执行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八)环境管理 (17分)
1 、保持医院清洁卫生]
2 、门诊、病房等医疗去禁止吸烟;保持整洁、安静。
3 、搞好院内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
4 、污水污物 放射性物质等处理,有毒气体排放及消烟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五、医疗管理与技术水平(480分)
(一)、医疗管理 (105分)
1.建立健全医疗管理组织,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应的工作制度。有一位副院长分管业务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全院医疗业务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医疗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制定质量管理方案,完善质量管理内部约束机制,进行全员质量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定期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必备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可以与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合并)、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
5.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及各种病例讨论制度。建立健全病历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加强院、科、主治医师三级的检查考核。病历书写要求清晰、规范、完整、正确、及时、有要点、有分析、注重内涵质量,完整地记录各级医师查房、抢救 会诊、讨论意见不得弄虚作假。
6.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增强全院人员医疗安全意识。加强医疗缺陷管理,制定措施加以防范,及时发生和纠正差错事故苗头。对已发现的差错、事故要及时上报,正确处理,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管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建立医务人员技术档案。
门诊管理,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努力消除“三长一短”(挂号、收费、取药时间长、就诊时间短)现象,并有相应措施,内外妇儿科每天应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门诊,其中内科和外科门诊应每天保证二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在岗,承担指导低年资医师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的任务。本院医师出门诊人数应占在岗门诊医师总人数的65%以上。
加强急诊科建设,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按卫生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在组织领导、布局和人员、床位、设备、药品、器械、通讯设备以及车辆配备等方面进行落实,保证医疗、抢救和转送病人的需要。
10.坚持危重抢救病人床旁交班制度,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坚守岗位。
11.医技科室树立和坚持为临床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预约和发报告的时间。检验科必须建立室内质量控制系统,并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或本地区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评活动(甲等医院必须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评活动).
床学研究和临床用药的监督与指导。
(二)、护理管理(75分)
1 、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护理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护理管理体制。
2 、医院护理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负责制。药积极创造条件设护理副院长,实行三级或二级管理。
3.切实落实卫生部《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在护理工作中的作用,各级人员按技术职务上岗。
4 、开展整体护理,有整体护理实施方案,通过模式病房逐步向全院推广。
5.建立整体护理病历,并不断完善。
6 、完善各科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7 、指定并完善护理质量管理方案,加强护理质量管理。
8 、护理部应有专门负责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副主任,各病房应有负责教学的护理人员。
9 、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建立业务技术档案,年培训率不低于15%;有分级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护理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的培养,使用计划药落实到个人。
10 、加强护理管理人员的培训。护士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管理专业岗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三)、“三基” 、“三严”培训与管理(45分)
1 、医院要坚持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简称“三基”)训练,培养严格要求、严格组织、严谨态度(简称“三严”)。
2 、“三基”培训必须全员参与,“三基”考核必须人人达标。
3 、要把“三严”作风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始终。
4.医护人员人人掌握手心复苏急救术。
(四)、医院感染管理(40分)
1、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感染的有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严格控制医院感染。
2.有医院感染控制方案及管理制度,关有监测记录、效果、评价及改进设施。
3.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和法定报告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4.有医院感染的教育培训制度,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严格进行正确的无菌技术操作。
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
6 、特殊区域的管理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
7 、消毒供应室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的要求》。
8 、消毒物品、物体表面、手、空气现场采样检验要达到规定的要求。
(五)、输血管理 (15分)
1.严格执行卫生部《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输血工作纳入本地区血液三统一管理。不得自找血源、自采自供血源。
2.建立健全输血工作制度 、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建立质量考核指标和质量管理信息反馈系统。
3 、临床输血要严格执行用血登记制度和用血报批手续,输血前必须执行输血前的检验和核对制度。
4.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有合理用血和成分输血的管理办法。
5 、有严格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及管理制度,建立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的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6.输血科应达到卫生部有关规定的要求。
(六)、技术水平(200分)
医院要具有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水平,能接受二级和部分三级医院的转诊。能正确处理复杂疑难病症。
1.临床科室(见附件一) (60分)
2.医技科室(见附件二) (60分)
3.重点专科(60分)
(1)、能开展“附件一”所列之重点专科诊疗技术,每个重点专科要达到国内或省级先进行列。
(2)、科主任或学科带头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在国内本专业学术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
(3)、专业人才形成梯队。
(4)、能开展与重点相应的实验研究。
(5)、部(委) 省级以上科研成果。
(6)、国际间的学术交流。
(7)、每年在国家级(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或省级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2篇。
4 、护理(20分)
(1)、重点专科护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开展整体护理,并能对下级医院提供技术指导。
(3)、能承担中、高等卫生学校互利专业的临床教学。
(4)、开展护理科研 每年护理科研或革新项目≥2项。
(5)、每年在省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3篇。
六、教学、科研管理与水平 (105分)
(一)、 教学科研管理 (45分)
1.有与功能和任务想适应的、健全的教学和科研管理组织,医院领导要有人分工负责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2. 有切实可行的教学科研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评价。
3 、有健全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监督、有检查、有评价。
4 、有比较稳定的教师队伍并建立备课 评教评学和检查性听课制度。
5.教学资料(电化教学材料、自编统编等)、教学设备(仪器设备、图表标
本模型、实验动物等)以及所提供的教室、示教室、病种、病人数量均能满足临床教学的需要。
6 、执行卫生部有关“教学医院”的管理规定。
(二)、教学、科研水平 (60分)
医院要具有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1 、完成高等医学院校的临床实习任务
2.独立培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3.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进修教育正规严格效果好。
4.每年承担部委省级以上科研课题≥2项。
5.在统计年度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篇;参加国际学术交流≥1次。
6.按评审前三年统计,有省科技进步(成果)奖≥1项;部委、省科技进步(成果)奖≥2项。
七、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65分)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院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10分)
(二)、有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教育体制度。(5分)
(三)、坚持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5分)
(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贯《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廉洁行医措施,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奖惩分明。(13分)
(五)、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13分)
(六)、提倡敬业精神.对技术精益求精,对工作认真负责。(6分)
(七)、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监督制度,患者、合同单位对医院的满意度≥85%。(13分)
八、统计指标(100分)
1.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5%。
2.手术前后符合率≥90%。
3.临床主要诊断与病理符合率≥50%。
4.X线电子计算机体层成像装置(CT)检查阳性率≥60%(无CT者,此项不占分)。
5.磁共振成像装置(MRI)检查阳性率≥70%(无MRI者,此项不占分)。
6.大型X光机检查阳性率≥50%。
7.X光摄甲片率≥40%。
8.临床化学室间质评全年平均及格(VIS≤120)。
9.血液室间质评全年平均及格(改良偏离指数DI≤2)。
10.免疫室间质评全年平均成绩在全国平均成绩之上。
11.细菌室间质评全国鉴定正确率≥80%。
12.尸检率≥10%(新生儿尸检除外)。
13.急诊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
14.病房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4%。
15.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97%。
16.同一病例一周内再住院率(检查时确定病种,同级医院比较)处于同级医院较低水平。
17.住院产妇死亡率≤0.02%。
18.活产新生儿死亡率≤0.5%。
19.麻醉死亡率≤0.02%。
20.门诊处方合格率≥95%。
21.门诊病历书写格式合格率≥90%。
22.甲级病案率≥90%(无丙级病案)。
23.陪护率≤5%(不包括爱婴医院产科病房)
24.一人一针一管一灭菌执行率100%
25.住院病人治疗饮食就餐率100%
26.住院病人就餐率≥80%
27.医院感染率≤10%
28.医院感染漏报率≤20%
29.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0.5%
30.病床使用率适宜范围85%-93%
31.平均住院日≤18天
32.病床周转次数≥17次/年
33.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仪器完好率≥95%
34.完成指令性任务100%
35.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合格标准为80分)100%
36.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合格标准为90分)100%
37.基础护理合格率(合格标准为90分)100%
38.特护一级护理合格率(合格标准为80分)90%
39.护理文件书写合格率(合格标准为80分) ≥95%(根据护理模式改革的需要,护理文件由各地自定) 。
40.开展整体护理病房数≥20%
41.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42.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43、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用后毁形率100%
44.年褥疮发生次数0(特殊情况例外)
45.成分输血使用率70%计算公式:
年度各种成分血使用量(袋)=年度各种成份血使用量(袋)+年度全血使用量(袋)×100%
46.单病种治愈好转率达卫生部颁发的病种质量控制标准。
47.单位病种病死率低于卫生部颁布的病种质量控制标准。
48.单位病种术后十日死亡率低于卫生部颁布的病种质量标准。
49.法定报告传染漏报率0 。
50.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次数0。

什么是室内设计

室内设计的含义人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室内渡过的,因此,人们设计创造的室内环境,必然会直接关系到室内生活、生产活动的质量,关系到人们的室全、健康、效率、舒适等等。室内环境的创造,应该把保障安全和有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作为室内设计的首要前提。人们对于室内环境除了有使用安排、冷暖光照等物质功能方面的要求之外,还常有与建筑物的类型、性格相适应的室内环境氛围、风格文脉等精神功能方面的要 求。
由于人们长时间地生活活动于室内,因此现代室内设计,或称室内环境设计,相对地是环境设计系列中和人们关系最为密切的环节。室内设计的总体,包括艺术风格,从宏观来看,往往能从一个侧面反映相应时期社会物质和精神生活的特征。随着社会发展的历代的室内设计,总是具有时代的印记,犹如一部无字的史书。这是由于室内设计从设计构思、施工工艺、装饰材料到内部设施,必然和社会当时的物质生产水平、社会文化和精神生活状况联系在一起;在室内空间组织、平面布局和装饰处理等方面,从总体来说,也还和当时的哲学思想、美学观点、社会经济、民俗民风等密切相关。从微观的、个别的作品来看,室内设计水平的高低、质量的优劣又都与设计者的专业素质和文化艺术素养等联系在一起。至于各个单项设计最终实施后成果的品位,又和该项工和具体的施工技术、用材质量、设施配置情况,以及与建设者(即业主)的协调关系密切相关,即设计是具有决定意义的最关键的环节和前提,但最终成果的质量有赖于:设计——施工——用材(包括设施)——与业主关系的整体协调。含 义室内设计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建筑美学原理,创造功能合理、舒适优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这一空间环境既具有使用价值,满足相应的功能要求,同时也反映了历史文脉、建筑风格、环境气氛等精神因素。上述含义中,明确地把“创造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作为室内设计的目的,即以人为本,一切围绕为人的生活生产活动创造美好的室内环境。同时,室内设计中,从整体上把握设计对象的依据因素是:使用性质——为什么样的功能设计建筑物和室内空间;所在场所——这一建筑物和室内空间的周围环境状况;经济投入——相应工程项目的总投资和单方造价标准的控制。设计构思时,需要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即各类装饰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这是容易理解的;还需要遵循建筑美学原理,这是因为室内设计的艺术性,除了有与绘画、雕塑等艺术之间共同的美学原则(如对称、均衡、比例、节奏等等)之外,作为“建筑美学”,更需要综合考虑使用功能、结构施工、材料设备、造价标准等多种因素。建筑美学总是和实用、技术、经济等因素联结在一起,这是它有别于绘画、雕塑等纯艺术的差异所在。现代室内设计既有很高的艺术性要求,其涉及的设计内容又有很高的技术含量,并且与一些新兴学科,如:人体工程学、环境心理学、环境物理学等关系极为密切。现代室内设计已经在环境设计系列中发展成为独立的新兴学科。对室内设计含义的理解,以及它与建筑设计的关系,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侧重点来分析,许多学者都有不少具有深刻见解、值得我们仔细思考和借鉴的观点,例如:认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继续和深化,是室内空间和环境的再创造”。认为室内设计是“建筑的灵魂,是人与环境的联系,是人类艺术与物质文明的结合”。我国前辈建筑师戴念慈先生认为“建筑设计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是内涵的建筑空间,把空间效果作为建筑艺术追求的目标,而界面、门窗是构成空间必要的从属部分。从属部分是构成空间的物质基础,并对内涵空间使用的观感起决定性作用,然而毕竟是从属部分。至于外形只是构成内涵空间的必然结果”。建筑大师普拉特纳(W.Platner) 则认为室内设计“比设计包容这些内部空间的建筑物要困难得多”,这是因为在室内“你必须更多地同人打交道,研究人们的心理因素,以及如何能使他们感到舒适、兴奋。经验证明,这比同结构、建筑体系打交道要费心得多,也要求有更加专门的训练”。美国前室内设计师协会主席亚当(G.Adam) 指出“室内设计涉及的工作比单纯的装饰广泛得多,他们关心的范围已扩展到生活的每一方面,例如:住宅、办公、旅馆、餐厅的设计,提高劳动生产率,无障碍设计,编制防火规范和节能指标,提高医院、图书馆、学校和其它公共设施的使用率。总之一句话,给予各种处在室内环境中的人以舒适和安全”。白俄罗斯建筑师E·巴诺玛列娃(E·Ponomaleva) 认为,室内设计是设计“具有视觉限定的人工环境,以满足生理和精神上的要求,保障生活、生产活动的需求”,室内设计也是“功能、空间形体、工程技术和艺术的相互依存和紧密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和设计室内装饰或装潢、室内装修、室内设计,是几个通常为人们所认同的,但内在含义实际上是有所区别的词义。室内装饰或装潢(Interior Ornament Decoration):装饰和装潢的原义是指“器物或商品外表”的“修饰”(见《辞海》第4387页),是着重从外表的、视觉艺术的角度来探讨和研究问题。例如对室内地面、墙面、顶棚等各界面的处理,装饰材料的选用,也可能包括对家具、灯具、陈设和小品的选用、配置和设计。 室内装修(Interior Finishing):Finishing 一词有最终完成的含义,室内装修着重于工程技术、施工工艺和构造做法等方面,顾名思义主要是指土建工程施工完成之后,对于室内各个界面、门窗、隔断等最终的装修工程。室内设计(Interior Design):现代室内设计是综合的室内环境设计,它包括视觉环境和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也包括声、光、热等物理环境以及氛围、意境等心理环境和文化内涵等内容。

棚等各界面的处理,装饰材料的选用,也可能包括对家具、灯具、陈设和小品的选用、配置和设计。 室内装修(Interior Finishing):Finishing 一词有最终完成的含义,室内装修着重于工程技术、施工工艺和构造做法等方面,顾名思义主要是指土建工程施工完成之后,对于室内各个界面、门窗、隔断等最终的装修工程。室内设计(Interior Design):现代室内设计是综合的室内环境设计,它包括视觉环境和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也包括声、光、热等物理环境以及氛围、意境等心理环境和文化内涵等内容。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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